关于召开全区贯彻《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》推进会的通知
各乡、街道、开发区工会;各系统、区直属工会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》,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建设,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区贯彻《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》推进会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时间:7月18日(星期五)下午2:15,会期半天;
地点:港闸经济开发区9楼会议室(城港路118号);
对象:各街道、乡、开发区工会主席,区系统、区属单位工会主席,区工会聘用的工会干部,参加达标创模的村、企业工会代表(由所在街道、乡和开发区通知),区企业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。
请各与会人员按排好工作,准时参加会议。
港闸区总工会
2008年7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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